根据《南宁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工作办法(2022年修订)》《关于开展2025级应善良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,各学院初评推荐,学生资助中心审查,完美(中国)应善良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,并报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复核,评选出文学院2025级汉语言文学专业覃淑冰等40名学生为我校2025级应善良助学金推荐学生,文学院2024级汉语言文学(师)专业沈慧昕、外国语学院2024级翻译专业陈诗、体育与健康学院2024级体育教育专业闫丁华为我校替换推荐学生。现拟将推荐对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11月6日至11月12日(5个工作日)。在此期间,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,请向学生资助中心或自治区侨办反映。以书面形式反映的,请署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,邮寄或直接送学生资助中心或自治区侨办(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,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。
举报电话:0771-3103978(学生资助中心)
0771-5568929(自治区侨务办公室)
书面举报地址:南宁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(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行政楼407办公室),邮编:530001
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务办公室(南宁市滨湖路63号),邮编:530028
附件1.南宁师范大学2025级应善良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(40人).xls
附件2.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应善良助学金替换人选名单(3人).xlsx
南宁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
2025年11月6日